Image

债券承销业务违规遭监管自律调查、大股东股权频被质押或冻结,浙商银行正面临诸多困境。

近日,监管部门发布公告称,因浙商银行(601916.SH)作为主承销商,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已对其启动自律调查。而早在2018年,浙商银行便因承销业务被予诫勉谈话处分并整改。浙商银行最新年报数据显示,该行承销业务规模一直稳步上升,并为银行带来不菲的收入。

除承销业务存在严重违规事项外,浙商银行的股权也不稳定。数据显示,该行第3、第7、第9、第10及第13名股东所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被冻结或质押;第12名股东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与银行资产质量变差不无关联。

承销项目违规遭自律调查

4月6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因浙商银行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已对其启动自律调查。

具体来看,交易商协会在对相关发行人进行自律调查时了解到,浙商银行作为主承销商,对于发行人注册发行文件涉嫌虚假记载等严重违规事项,相关中介服务开展未遵循勤勉尽责基本原则,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以下简称《处分规则》),交易商协会已对浙商银行启动自律调查。

Image

*交易商协会对浙商银行开启自律调查,截图自交易商协会官网

根据《处分规则》相关内容显示,交易商协会后续会成立调查组,通过电话、书面、现场等方式开展自律调查,征求有关行政机关、行业自律组织和其他第三方机构的意见,最终形成调查报告。《处分规则》第8条规定,根据违规情形,交易商协会可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或公开谴责的自律处分措施,并可以根据情况并处责令改正、责令致歉、暂停相关业务、暂停会员权利、认定不适当人选、取消业务资格或取消会员资格的自律处分措施。

此次并非浙商银行首次遭遇自律调查。早在2018年4月28日,泰安市泰山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泰山投资”)因债务融资工具信批违规被交易商协会予以自律处分。根据自律处分公告,浙商银行被予诫勉谈话处分并整改,原因是该行在泰山投资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过程中承担“后续管理牵头主承销商”角色,但未能及时跟进监测发行人资产无偿划转事项并督导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上述《处分规则》亦规定,自正式受到自律调查之日起算,一年内曾受到过自律处分或者两年内曾因相同事项受到过自律处分的,违规对象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虽已过去两年,但再次收到监管自律调查,亦说明浙商银行在债券承销业务管理方面仍有待加强。

近日,浙商银行发布2020年年报,该报告显示,银行债券承销规模稳步上升。截至报告期内,浙商银行承销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各类直接融资工具承销余额共3935.39亿元。

承销业务为浙商银行带来不菲的收入。2020年,浙商银行非利息净收入106.08亿元,比上年减少10.94亿元,下降9.35%。然而,该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2.50亿元,比上年增加4.59亿元,其中承销及咨询业务净收入20.04亿元,占比为47.15%,较2019年的13.56亿元增长47.79%。综合分析来看,浙商银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增长主要由于其承销业务收入的增长。

Image

*浙商银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情况,截图自该行年报

股东股权被质押或冻结

除承销业务被监管“点名”外,浙商银行股东股权状况最近也并不稳定。

4月8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广厦”)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已被冻结。公告显示,浙江广厦因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存在案件纠纷,于2020年9月8日起被冻结所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共计1.43亿股,解冻日期2023年9月7日。

记者查阅浙商银行2020年年报获知,浙江广厦为浙商银行第13大股东,持股比例为0.67%;而第12大股东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持有浙商银行4.57亿股股份,占比2.15%。公开资料显示广厦控股为浙江广厦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8.65%。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信息显示,广厦控股目前已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名单,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Image

*广厦控股相关风险情况,截图自天眼查官网

除此之外,浙商银行第3大股东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3.47亿股股份被冻结,持股比例6.33%。同时,第7大股东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第9大股东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第10大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均被质押,持股数量分别为5.48亿股、5.08亿股和4.95亿股。

Image

*浙商银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图自该行官网

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金融财务系教授、银行研究中心研究员杨长汉告诉记者,银行股份被冻结,很多时候与银行盈利能力下降、资产质量变差直接关联。

浙商银行2020年年报显示,该行盈利能力并不尽如人意。数据显示,截至报告期末,浙商银行营业收入477.03亿元,比上年增长2.89% ;而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23.09亿元,比上年同比下降4.76%。这也是浙商银行在近年来首次出现净利润负增长。

数据显示,2016年-2020年,浙商银行净利润分别为101.53亿元、109.50亿元、114.90亿元、129.25亿元和123.09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44%、7.85%、4.94%、12.48%和-4.76%。

Image

*近5年浙商银行归母净利润情况,根据该行年报数据制图

资产质量方面,数据显示,2016年-2019年浙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是1.33%、1.15%、1.20%、1.37%,不良贷款率分别增长0.10%、-0.18%、0.05%和0.17%。2020年,浙商银行不良贷款金额为170.4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98亿元;不良贷款率1.42%,比上年末上升0.05个百分点。据统计,浙商银行不良贷款率已连续三年上涨。

浙商银行行长徐仁艳在浙商银行3月31日的业绩说明会上表示,“传统信贷业务面临两大问题,一是信用风险相对大,二是要降低融资成本,可能会影响到银行的盈利水平。”

针对如何提高银行盈利能力,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向记者分析称,中小银行首要应理顺内部股权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完善治理结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提升经营水平;与此同时,中小银行应凭借自身区位优势、创新机制灵活、决策效率高等优势,深耕区域市场、聚焦主责主业、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挖掘当地市场需求,不断提升服务当地实体经济能力。

针对承销项目遭“点名”及相关问题,记者致函浙商银行,截至发稿,未获回复。对此,《中国科技投资》将持续关注。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