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5月25日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力争到2025年,上海基本建成资产管理领域要素集聚度高、国际化水平强、生态体系较为完备的综合性、开放型资产管理中心,打造成为亚洲资产管理的重要枢纽,迈入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城市前列。
要点如下:
1、支持银行、基金、证券等机构申请证券基金投资顾问资格,鼓励设立投资咨询专业子公司。
2、深化QFLP和QDLP试点 鼓励符合条件的内资机构参与QFLP试点。《意见》提出,深化QFLP和QDLP试点。推动参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的外资机构管理境内人民币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内资机构参与QFLP试点。推进QFLP试点机构开展境内非上市公司股权、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和夹层基金、特殊资产、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
3、推动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碳核算 开发碳基金、碳信托等碳金融产品。《意见》提出,加大绿色领域投资力度。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节能减排项目应收账款等证券化,引导资产管理机构配置绿色资产。发展绿色股票指数、绿色债券指数以及相关投资产品,开展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业务。鼓励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环境、社会、治理(ESG)信息披露,加强ESG产品研发。培育碳资产管理机构和专业投资者,推动其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推动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碳核算,开发碳基金、碳信托、碳指数、碳远期等碳金融产品,研究气候投融资产品,将上海打造成为联接国内国际的绿色金融枢纽,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内容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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