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发布《关于减免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降低市场参与成本,自2021年7月19日起,降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证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1、证券登记费:期限1年(含)以下,按登记债券面额的0.01‰收取;期限1年-5年(含),按登记债券面额的0.02‰收取;期限5年-10年(含),按登记债券面额的0.05‰收取;期限10年以上,按登记债券面额的0.06‰收取。

2、派息兑付手续费:按派息、兑付金额的0.05‰收取。

3、赎回回售手续费:按赎回、回售金额的0.05‰收取。

政 策 奖 励

除中国结算降低可转债手续费外,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也相继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发行可转债融资。比如:

成都市

《加快完善成都市产业功能区投融资服务体系若干政策措施》

六、对产业功能区非上市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进行直接融资且单笔融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每笔补助融资企业10万元,单户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遂宁市

《遂宁市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十四)、鼓励企业创新融资方式。对通过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企业债、私募债、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企业,按实际募集资金1年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眉山市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企业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第三点指出,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企业,挂牌后,其募集资金投入本市且税收结算留在本市的,按实际投入金额的 2‰给予鼓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简 便 发 债 程 序

天府股交中心作为川藏两省区区域性股权市场唯一的合法组织者、管理者和运营者,是为川藏两省区中小微企业私募发行、转让证券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唯一产场所。

近年来,中心在发展规划2.0版及3.0版的指导下,不断简化可转债审核流程,降低企业发债门槛。企业只需满足以下六个条件,就具备在股交中心发行可转债的资格。

1、企业在四川省或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

2、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治理结构;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4、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重大违法行为;

5、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情形;

6、发行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融资偿付能力,其可转债融资规模、成本应当与其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盈利水平等相匹配;

并且中心对发债项目的规模、评级、担保、抵押等无强制性要求,允许企业发行纯信用可转债。

中心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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