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正式出手了!

近日,由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联合印发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发布。

《指南》规定了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在基本要求、组织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安全、膳食营养保障、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运动保障、卫生环境建设等九个方面的内容。

《指南》第六章膳食营养保障中明确要求,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指南》明确规定

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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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要求以班级为单位的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达到100%,每学期至少6学时。同时,学校需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健康教育教师,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学生餐每餐供应的食物要包括谷薯杂豆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畜禽蛋类、奶及大豆类等4类食物中的3类及以上。食物种类每天至少达到12种,每周至少25种。

与此同时,《指南》要求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家长陪餐制度。制定陪餐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

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南》的制定是为了将促进营养与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其目的和意义在于:

一、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从食品安全、合理膳食、科学运动、口腔健康、视力保护和心理健康等多个维度提出规范化要求,以全面促进学生健康;

二、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以中小学校为突破口,通过建设和推广,营造校园健康氛围,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营养与健康意识;

三、通过“营养与健康学校”这一窗口,搭建从学校到家庭再到社会的传递链,传播正确的健康知识和行为,加快全社会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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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取消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呢?四部门发文取消小卖部和超市,理由是:

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

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换句话说,这是在食品安全的大背景下出台的。

这个考虑,当然是非常重要的。

先说高盐零食的危害:

尤其是鱿鱼丝、海苔、鳕鱼丝等海产品的干货,会让黏膜抵抗疾病侵袭的作用减弱,导致病毒细菌乘虚而入!

再说高糖的危害:

它会导致小孩长龋齿,因为糖为口腔内的细菌提供了生长繁殖的良好条件,这些细菌和残糖一起,能使牙齿、牙缝及口腔里的酸性增加,久之则形成龋洞或口腔溃疡。

再说说高脂的危害:

校园小卖部卖的,什么油炸食品、糕点等,都是高脂肪饮食,而高脂肪饮食,会让肝脏分泌更多胆汁,进入肠道后,转变成脱氧胆酸及石胆酸,这两种物质均是促癌剂,会增加致癌的可能。

当然,还有一个心理上的危害,文件上没说,那就是:

校园小卖部会造成孩子们互相攀比消费。

相信大家只要读过书对这种校园风气都不陌生,在小卖部多请大家吃零食的孩子,会被称为“有钱人”;请得少的会被称为“穷人”,甚至受到歧视。

一些校园霸凌,就是从学校小卖部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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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打击和防范学校利用小卖部搞腐败,中饱私囊。

很多人都知道,以前没有这条规定之前,基本上全国90%以上的中小学,里面的超市,小卖部,都是超级超级赚钱的!

因为小孩的钱,不但好赚,而且校园小卖部还没有竞争对手,壁垒超级高!

所以,为了赚钱,有的学校搞分年拍卖学校小卖部,超市的经营权,价高者得!!

有的就索性直接“ 近水楼台先得月 ”,直接由校领导的家属自己经营。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3个月前的320万,天价校园小卖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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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不是唯一一起!新华网都大声疾呼:这并不是天价校园小卖部第一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早在2016年,广西南宁三中小卖部,就拍出173万元年租金!

类似闹剧还在持续!

近日,广东茂名当地网友称,茂名市电白区水东中学一小卖部正在以每年超百万元的价格招拍。

最狠的当属肇庆!!肇庆有一间中学小卖部的三年承包经营权,竟然在今年5月份拍出了728万元的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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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是什么样的“ 暴利 ”生意,才敢如此下血本??!!

哪怕算上寒暑假的三个月!这个店铺,平均每日的租金,平摊下来也要6600多元啊。。将这笔钱,加上700多万的利息,再加上每天门店员工的工资,税务开销!

也就是说,这个小卖部最起码要做到1000万元以上的利润,才能回本!才能开始有钱赚!!

为什么校园小卖部,能够拍出如此天价?

新华网的解答很到位:封闭的消费环境很容易造成垄断经营,学生议价能力弱,,难免成为待宰的“唐僧肉”。如此高昂的年租金,商家会不会暗中涨价,甚至以次充好,将经营成本间接转嫁到学生身上?

的确,羊毛出在羊身上,这是毫无疑问的!

商家为拍得小卖部付出的这些“ 钱 ”,最终必然平摊到每一个学生身上!

最后的买单者,就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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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整顿小卖部,大家以前读书的时候,吐槽第二多的食堂,这次也成了整顿的对象!

为什么这些学校食堂的饭菜如此难吃?在一些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已经成为相辅相成的利益共同体,食堂为了节省成本,用便宜的食材做出的难吃的饭菜,且价格高昂。

而学校因为收到了利益输送,以安全为由明令禁止学生校外就餐或点外卖,甚至于拒绝家长送餐,于是学生就只能被迫选择食堂或在小卖部对付,从而形成闭环。

好了,现在,不仅卖零食的小卖部要被禁止了,食堂也要被整顿,也将回归到真正的“ 岗位 ”。

同样是教育部这份文件,明文规定:

包括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要实施“ 明厨亮灶 ”和分餐制度,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家长陪餐制度等内容。

并且还要对营养有着充分保障。包括对学生餐的食物种类、烹调方法,并要求学校对学生,要有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的配备等等方面。

是的,你没看错:不但要求必须营养均衡,还得要求将每天,每周的菜谱,菜单,进行公示!且还必须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家长陪餐制度。

对于某些“ 想继续赚中小学生 ”钱的黑心承包商,既得利益者来说,这简直是当头一棍,突然爆炸的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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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卫办食品函〔2021〕3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厅、委)、体育局(厅),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直属和联系单位,有关学会、协会: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合理膳食行动、《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联合组织制定了《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依职责抓好实施。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要按照《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合理膳食行动和《关于落实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分工实施方案》(国卫办食品函﹝2017﹞1027号)职责分工,认真对照落实本部门责任,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合力推进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工作。

二、各地区要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在辖区全面推广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通过建设活动,切实推动辖区学校营养健康饮食服务整体水平的提升。要定期总结,交流经验,分析研究问题,结合地方特点不断完善实施策略,更好地适应儿童青少年日益增长的营养健康需求。

指南实施过程中取得的进展、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及相关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系人:赵博雅、徐娇

教育部联系人:朱红松、樊泽民

市场监管总局联系人:王一、霍宏伟

体育总局联系人:刘磊、金鑫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1年6月7日

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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