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600509.SH)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大工业用电价格阶段性调整方案>的通知》,为保障八师电力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降低市场风险,缓解全疆煤炭价格上涨推动发电成本增加的矛盾,由发改委牵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八师石河子市大工业用电价格阶段性调整方案》。

大工业用电价格调整方案:对师市执行“一企一价”大工业一部制电价的电力用户,阶段性执行两部制电价(电度电费+基本电费)。即对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千瓦)以上的用户每月按23元/千伏安月或最大需量30元/千瓦月收取基本电费。

据悉,本方案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至2022年4月底。若2022年4月底煤价(以新疆煤炭交易中心牌价为准)仍然没有回落到2021年6月份水平,则继续顺延三个月。2022年4月底前,师市再另行制定下发大工业电价相关规定。

公告显示,根据执行“一企一价”大工业一部制电价的电力用户2021年8月实际用电量为基数测算,预计增加公司202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电费收入约2.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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