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行情
数据来源:WIND,恒生前海基金整理。图一、图二、图三数据区间:20211018-20211022,其中道琼斯工业指数、标普500指数、纳斯达克指数的数据截至20211021。图四数据区间:20211018-20211022。
估值看市
数据来源:WIND,恒生前海基金整理,数据区间:20211017-20211021。
投资策略
本周点评:
本周上证指数上涨0.29%,深成指上涨0.53%,沪深300指数上涨0.56%,创业板指上涨0.26%,科创50上涨0.36%;基础化工、家电、非银行金融等板块领涨,煤炭、通信、消费者服务等板块领跌。
本周A股市场延续区间震荡走势,部分板块出现剧烈波动。以白酒为代表的消费股,在周一遭受重挫后持续反弹;煤炭股近期关注度大幅提升,周一走强,但政府对煤矿尽快释放产能的敦促,以及对煤炭价格的干预措施,使得煤炭板块出现巨大利空,周二大跌,并拖累油气等周期股陷入调整,但后半周开始,煤炭开始呈现大幅反弹波动的态势。本周高景气赛道板块继续活跃,光伏、风电、锂电板块纷纷反弹,关注度保持高位。
从整体市场的震荡态势看,市场目前来看属于此消彼长的存量博弈,并且前期热门题材已经经历了一轮轮动,因此大资金普遍观望氛围较重,只有少数的个股行情,主线带动不足,其根本原因还是成交量的萎缩。后续除非市场成交量重回万亿大关,开启新行情,否则震荡很有可能无法避免,甚至可能出现单边下跌。
下周展望:
展望下周市场,我们依然对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高景气行业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此外,半导体行业由于之前市场担心景气周期见顶,股价持续下跌,目前已经跌幅很深,由于中国的半导体行业成长性大于周期性,因此仍然看好其修复行情。此外,建议关注前期受到政策影响较大的互联网、医药等行业,在行业中精选被错杀的个股进行布局。
本周点评:
本周港股整体延续上涨走势,收报26126.93点,恒指全周累计上涨3.14%。从本周板块表现来看,科技资讯业、非必需性消费业、地产建筑业等板块领涨;能源业、公用事业、电讯业等板块领跌。
近期困扰港股的压制因素正边际改善。上周末央行表态,某些地产集团问题属于房地产行业个别现象,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地价、房价、预期保持平稳,大多数房地产企业经营稳健,房地产行业总体健康。尽管房产税试点消息还在发酵,但市场对房地产行业的担忧正逐步缓解。
此外,本周中央就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进行集体学习,提出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政策层面的定调正发生悄然改变,由前期强调的监管和风险转变为更着重于支持实体发展。再叠加不久之前互联网巨头的反垄断处罚落地,市场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风险担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释放,同时也带动本周恒生科技指数强势反弹6.89%。
外部环境方面,美国利率期货市场对美联储22年升息预期越来越高,押注明年6月加息25个基点的几率上升至50%,9月升息的几率甚至达到百分之百。其原因正是源于市场对通胀因素的担忧,目前市场共识倾向于通胀并非是暂时现象,而是长期行为。
下周展望:
我们认为港股目前估值水平处于历史低位,前期困扰港股的多重扰动因素有边际改善的趋势,但短期内彻底反转或仍言之过早,预计港股总体处在“磨底”回稳的阶段。从长期角度来看,一旦不确定性利空落地,新经济中具有独特性的龙头企业仍然存在较强吸引力。
板块配置上建议以成长和价值风格相对均衡配置为主。建议关注有技术壁垒的高端制造行业,由于上游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且持续高端运行,大部分制造企业利润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挤压,因此估值受到压制,考虑到制造业可将原材料涨价的因素转嫁给客户,因此预计后续盈利能力将有进一步修复空间。
中长期来看,在政策推动下新能源持续发展,相关产业链仍将受益于行业和政策双重红利,建议关注新能源产业链标的。另外,考虑到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进程中,科技+消费是转型大方向,因此重点关注新经济、科技、消费等中长期向好逻辑板块趁低吸纳的机会。
本周点评:
央行本周累计开展3200亿元逆回购操作,同时有600亿元逆回购到期,实现净投放2600亿元。资金面方面,央行逆回购连续三日维持千亿规模扶助流动性,银行间市场资金继续向宽,主要回购加权利率普遍下行,银行间隔夜大幅下行至1.67%附近。
下周展望:
10月份以来,债市持续调整,几乎回撤降准后所有涨幅。宽松预期修正后,债市重新走强仍需等待新的契机,料后续走势还有反复。考虑当前市场对于经济基本面和政策的预期还没有形成一致,后续的预期差可能为长债利率继续带来上调风险。预计四季度债市继续维持窄幅震荡,结构性机会大于系统性机会。
资金利率一览:
数据来源:WIND,恒生前海基金整理,时间区间:20211015-20211022。
好“基”速递
- 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006537)
- 恒生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004332)
- 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007277)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