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东财基金的姚楠燕,感谢大家对于东财基金量化投资团队的支持。

过去一年,东财基金蓬勃发展,大力发展指数基金业务,先后布局了新能源汽车、有色金属、高端装备等代表了中国核心科技与经济发展方向的产品,本人在任职期间也没有辜负各位投资者的信任,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当前,人类社会处于能源革命的重大转折点,新能源已经成为继消费、医药后又一长坡厚雪的超级赛道,也是国家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重要的一环,我们长期关注新能源主线投资机遇,基于以下三点:

首先,受益全球政策合力,电动车、智能汽车领域有望维持高景气度。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要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如今这一目标已完成过半。今年7月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10.9%,已超过10%关键点位,到10月渗透率升至13%,当下正处于从10%到70%的黄金成长时代。(数据来源: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市场研究分会)

其次,碳中和已成为全球共识,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成为重要选项。中、美、欧主导的背景下,全球各个国家对于全球升温均有密切的关注,并承诺付出行动推动碳减排:中国计划2030年碳排放达峰,欧盟将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由40%上调至60%,美国拜登总统当选后推进其“清洁能源革命和环境正义计划”;此外,得益于生产技术进步以及低碳能源政策刺激,光伏成本优势显著,降本速度快,而中国光伏制造处于全球核心环节,将深度受益产业发展;

最后,储能方面,龙头企业有望享受行业快速发展的红利。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输配、波动成为了亟需解决的问题,对于储能的需求也大幅提升。同时,作为储能领域重要的成本来源,电池和储能变流器这两个环节,国内的新能源车和光伏逆变器龙头企业已经有多年布局,且产品质量可靠,有望伴随储能行业发展持续享受红利。

我们持续关注碳中和背景下的新能源高景气赛道,将于11月22日推出年度重磅产品,东财新能源A(014237)、东财新能源C(014238),跟踪标的为“中证新能源指数”,一指网罗锂电产业链、光伏产业链各个细分环节的优质龙头;同时选用东财独家量化增强策略,基于量化 基本面进行选股,在优选好行业赛道之余,投资维度更加“Smart”。

各位投资人,我们会带着您对东财基金的信赖,再次扬帆起航,共襄新能源盛举。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基金投资人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提示,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提前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如基金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风险承受能力评价结果,请及时告知基金销售机构并更新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基金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基金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基金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基金投资人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三、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指数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也不代表本基金的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基金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基金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五、【西藏东财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ongcaijijin.com】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六、基金管理人与股东等关联方之间实行业务隔离和信息防火墙制度,股东等关联方并不参与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

七、基金管理人对文中提及的个股/行业/板块仅供参考,不代表基金管理人任何投资建议,不代表指数的实际成份股信息,不代表基金持仓信息或交易方向,个股涨幅不代表本基金未来业绩表现,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推介。基金管理人所提及观点对市场未来走势不构成任何保证。

八、特殊类型产品风险揭示:如果购买的产品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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