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做了首场视频直播,非常感谢众多股民朋友的支持和鼓励!

当然也非常感谢万科和泰禾对我们中小股民言论和建议的关注和解答!

在直播中我的核心观点是,万科集团(000002.SZ)和泰禾集团(000732.SZ)的合作,从原有通过成立资管公司去解决项目复工的模式,到现有通过把项目纳入到万科体系中的模式。通过这种模式从而取得了泰禾方、金融机构、施工方、总包、地方政府以及业主们的支持和认可。

直播后不久后,万科集团(000002.SZ)的董秘在回答投资者的提问作出了相关回应。29日晚,有投资者向万科A提问, 董秘您好,贵公司子公司和泰禾签订入股意向至今,是否对泰禾的运营及债务重组进行过帮助?

万科集团公司回答表示,感谢您的关注,自签订意向书以来,公司未实际参与任何泰禾项目的运营管理与开发建设。


那么我同时也回顾一下泰禾集团在回应投资者的描述。11月24日讯,有投资者向泰禾集团(000732)提问, 董秘您好,自去年和万科签的入股意向书到目前为止,公司是否得到万科方面的帮助?

泰禾集团公司回复表示,投资者您好,目前万科已经参与帮扶部分项目,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感谢您的关注

如果仔细的阅读其中的回复内容看,我们可以发现三方的观点并不存在绝对的冲突。

万科董秘的回应是未实际参与任何泰禾项目的具体运营管理与开发建设。从《公司法》层面讲,万科并不持有项目的股权,项目各条战线的员工也不隶属于万科集团、以及项目施工合同、购房合同的签约主体也不属于万科。

因此从《公司法》和《合同法》等法律层面讲,泰禾项目(如津海院子)与万科集团没有存在任何的关联性。

泰禾董秘的答复是万科已经参与帮扶部分项目。从“帮扶“”这个字面含义看,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比如津海院子在引进新总包的过程中,万科集团起到了搭桥牵线的作用。

因此,万科集团和泰禾集团分别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双方的回复并不冲突。

同时从万科集团和泰禾集团的回复中反而印证了我的观点。即《公司法》和《合同法》等法律层面上,万科没有直接的参与到项目运营管理和开发建设,但却通过某只无形之手(如引进万科的体系、承诺等)自身的影响力去帮助泰禾集团,最终实现泰禾集团项目的复工复产复销。

这种方式即符合了监管层面的要求,也符合了我之前所提到各方的要求和目标。因此,我们非常坚信和正确的预判了万科集团在战投泰禾集团上的各种逻辑和策略!

相关证券:
  • 万科A(000002)
  • 泰禾集团(0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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