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第一财经网

为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国务院26日宣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一位关注电子烟行业的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修例”用到“参照”一词就非常值得深思,是“参照”而非“按照”,但更进一步监管规定的明确还需要细则的落地才能知晓。行业人士透露称,未来有关部门或将以单独发布会的形式进行细则通知。

  国泰君安认为,未来随着细则落地和国标进度推进,行业发展将进一步规范化,有利于规范程度较高的龙头企业市占率提升。对于加热不燃烧产业链,修例落地将提升市场对于国家烟草局推出相关产品的预期,短期内与国家烟草局有紧密合作的公司、在产业链中有布局的公司的关注度将提升。未来需要跟踪相关产品的推出进展、公司在产业链中分工与订单获取情况。

  天风证券认为,此次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纳入《烟草专卖法》管理,首先确认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在国内可合法合规生产、销售的地位。另外针对加热不燃烧类别之外的雾化电子烟,天风证券认为我国是烟草大国,随着雾化电子烟监管落地,我国HNB(低温烟)产品也有望逐步推出,持续满足消费者的减害需求。此次监管落地将有效推高行业门槛,集中度提升,利好行业上下游龙头企业。

  “修例”先行、细则尚未落地的情况下,未来电子烟的走势将如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烟草条例基本将电子烟行业国内销售模式定性了,政策后续变化应该不会太大,但是未来会出台更多细则,比如电子烟的用具和烟油,是否需要分开进行销售渠道管理。再比如电子烟行业的销售许可如何申领和发放,现阶段电子烟线上销售渠道已经堵住了,线下未来电子烟大概率要和卷烟销售渠道合并,但当前卷烟销售渠道多是通过中国烟草,而电子烟生产厂商是非常零散而分散的,未来会不会也需要通过一定的规则并入卷烟销售渠道当中?另外对于电子烟出口,也需要完善相应的规则。  除了利好电子烟行业的合法合规性,未来行业参与者实际仍面临诸多挑战。中信证券研报指出,“修例”赋予中烟监管职责,电子烟行业步入“有法可依”的合法监管时代。“修例”后雾化品类“完全禁止”风险解除,但“专卖专营”风险犹存。

  中信证券判断中烟垄断经营批发环节的中性情形以及中烟仅主导监管与征税、民企参与各环节经营的乐观情形为大概率监管方向,后续在中烟主导下监管细则有望陆续出台。今年三季度雾化烟海内外市场双触底,2022年边际向好。HNB国内市场静待绽放,潜在配套空间巨大。雾化及HNB技术龙头望凭借技术迭代进一步与竞争对手拉开差距。维持新型烟草行业“强于大市”评级。

  华安证券表示,考虑到电子烟具备的减害性质,在《烟草专卖法》电子烟参考卷烟政策监管的背景下,电子烟综合税率或大概率低于卷烟。参照日本在新型烟草上的税收经验,其税率或将按照卷烟税率的80%左右进行征收。日本加征烟草税后烟草税收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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