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子烟行业政策频出,12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共六章四十八条,仅适用于雾化电子烟,不适用加热不燃烧。

该《办法》中有几大重点内容。一是烟草专卖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监控各环节交易过程。在电子烟生产销售各环节中,持证企业和个人应当在平台中进行交易;进入平台销售前需核定计税基价。二是建立全产业链许可证制度。电子烟生产环节(包括烟碱/代工厂/品牌)需获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市场监督局核准,且扩产需要获得专卖局批准;电子烟批发环节需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电子烟零售环节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三是设立更严格的经营管控,对电子烟广告/网点设置/自动售货机/电子烟寄递&异地携带/调味电子烟/可注油电子烟进行限制。四是出口管控相对温和,不在中国境内销售、仅用于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应当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东方权益研究部认为该《办法》的发布时间再次早于市场的预期,体现了中烟主导的强监管态度,我国电子烟行业将从无序增长进入严格监管下的健康发展阶段,从中长期角度看,政策将利好产业链中上游龙头企业。

相关证券: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