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蓝鲸保险了解,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意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支撑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体系,推动银行业保险业科技企业金融服务质效提升。

在优化科技企业融资服务方面,《指导意见》积极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新领域倾斜,督导银行业保险业结合科技企业特点,加快体制机制和产品服务创新,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首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政策针对性。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根据科技创新“四个面向”要求强化金融支持,同时坚持市场导向,加强专门机制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构建可持续的产品服务模式。“同时系统总结实践经验,突出政策有效性。前期,各地区各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推进科技金融工作,涌现出很多好的经验做法。我们梳理总结了相关良好实践,在《指导意见》中予以充分体现”,据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并预留业务创新空间,突出政策前瞻性。充分考虑各地区、各金融机构差异性,鼓励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创新。”

在统筹各类银行保险机构服务科技创新上,《指导意见》推进差异化安排,推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优化内部流程,提升科技创新金融服务质量。鼓励商业银行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重点服务领域,努力实现科技企业贷款余额、有贷款户数持续增长,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形成覆盖科技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保险保障,加大科研物资设备和科研成果质量的保障力度。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共同推动形成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强大合力。

为支持科技金融业务产品创新,《指导意见》提出,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统筹发展与安全,在做优做细科技金融传统业务基础上,加快科技金融产品服务创新。鼓励银行机构根据科技企业生产经营周期依法合规延长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采取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和利息还付方式,助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推进首台(套)和新材料保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首版次软件保险,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保驾护航。此外,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拓展科技人才金融服务,丰富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品种,满足科技创新多样化金融需求。

此外,针对科技企业风险高、不确定性强的特点,《指导意见》提出针对性措施,一方面,考虑到初创期科技企业更加符合直接融资风险偏好,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指导意见》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出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等,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股权融资。支持资产管理产品依法投资包括未上市科技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在内的权益类资产,实现资管产品期限与其所投资资产期限相匹配、与科技企业成长周期相匹配。研究保险资金设立服务国家科技战略专项基金或其他支持科技发展母基金的可行性,更好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另一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完善专业化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设立专业化的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培育专业人才队伍,健全考核激励和尽职免责等机制。组织科技专家参与业务评审,积极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金融风控领域应用,更加关注科技企业股权投资可获得性、研发能力、技术优势、专利质量、团队稳定性与市场前景情况,完善专业化的风控模型。

最后,《指导意见》明确,银行保险机构要完善专业机构体系,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健全专门风险管理制度,改进专门考核机制,培育专业人才队伍。《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强风险防范,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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