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大家心里要有杆秤:知道如何选择是有利于公司前途的,有利于公司利益的,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以下是我在昨天(12月3日)临时董事会上,对三个提案的发言内容,陈述了我对议案反对的主要理由,由于王东虎势力实际操纵了董秘办,因此我的主要内容在公司公告时都被屏蔽了,为了以正视听,特全文公布如下:反对增选王东虎为新开源董事的主要理由:1,王东虎先生的8.92%股份,已经提名了其女婿张军政为董事,从董事会设置6个非独立董事的比例来说,不适合再推荐第二名董事。杨海江先生以3.52%的部分比例,在推荐杨洪波为董事后,也不适合再推荐第二名董事。2,王东虎先生在上届董事会任董事总经理期间,对方华生侵占公司资金的9800万部分负有责任,并被交易所通报批评,证明其在依法依规履行公司治理的认知能力上有缺陷。同时关于前海基金的1.8亿资金侵占方面也负有责任,目前该笔资金还有1.4亿本金没有回收(加上应收利息约为1.8亿)。这个事情作为另外一个资金占用案,证监会和证监局正在处理中,有可能因此公司被进行ST处理,以及对其本人的行政处罚。在此情况下,增选其为董事是不合适的。3,王东虎先生在上届董事会担任董事总经理期间,其负责做出的医疗板块的投资决策,尤其是精准医疗工作室公司,大多经营业绩不佳,证明其经营决策能力、对相关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上的掌控能力有缺陷。4,王东虎先生年龄偏大,身体状况也不处于良好状态,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职责。5,王东虎先生个人债务负担很重,目前已经将全部股票质押;同时其本人正面临多个因借贷、担保等引起的诉讼。这些因素造成一旦进入董事会,会给公司带来明显的多种不利影响。6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王东虎先生目前背负巨额负债,将其股票的99%质押出去,属于该条款要求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7,王东虎先生在担任上一届董事会的董事总经理期间,对有关子公司的经营不良、发生亏损和商誉减值,负有领导责任。以及近期发现的期间相关子公司在2014-2019年间,业务造假、虚增利润和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等严重违法事件,作为时任总经理,王东虎先生负有领导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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