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或将帮助国内互联网率先找到思想自觉

技术进步驱动着有着更大的成长性的新要素的出现,但其并不能在一开始就从本质上梳理清楚自己究竟意味着什么。就像大航海时代初期人类面对海洋时还无法跳出陆地思维的框架,此时只有新要素,没有新秩序,因为新要素并未获得思想自觉。

互联网即如此,行业大规模兴起20多年的时间带来了巨变,但迄今还谈不上获得思想自觉,也构不成新秩序。作为私企的互联网公司,法律身份是在实体空间中被界定的,拥有私人公司的权利,理论上其所采取的各种竞争策略,都是自身的权利;但实际上,互联网公司在虚拟空间提供了公共品,获得了公共权力,进而直接或间接的换来了企业长期发展的动力。作为提供公共品的私人企业,就必须承担起公共责任,而不能只在纯粹的市场环境下考虑问题。这是互联网这种新要素和已有社会秩序之间的关系,只有恰当的处理这种关系,新要素才能获取思想自觉和法律确定性,新秩序才能形成。

事实上,互联网这种新要素和已有社会秩序之间的关系,哪怕放在全世界,都是在发展演变中、需要不断去探索的问题,监管并不是中国互联网的独有现象,而是全球性问题,而且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只要保持回避,新要素就会与已有秩序形成各种冲突,双方都可能持续受到伤害。我们是全世界敢于率先去面对和解决新时代问题的国家,哪怕短期遭到阵痛,长期来看我们认为我国的互联网企业率先进入了寻找与已有秩序间关系的大潮中,也有望更早获得思想自觉。

“新新要素”萌发背景下,互联网新要素长期更容易与监管形成良好秩序

人类社会有两种秩序,自下而上分布式自生秩序和自上而下集中式顶层秩序。web1.0并没有脱离自上而下的集中式顶层秩序,平台提供什么,用户消费什么;web2.0开始演化出自下而上分布式自生秩序,开始有UGC,但平台本身管理还是集中式的、有顶层秩序的色彩;web3.0带来了一种纯分布式世界的畅想,从用户的活动,到平台的管理,都是分布式的,它能够实现与集中式类似的功能,但却是由群体意识主导,无需集中管理。

如果说以web1.0和web2.0为主的互联网新要素,和已有社会秩序之间的关系已经充满了新挑战,那么处在萌芽中的web3.0思潮更有可能带来与已有社会秩序之间强烈的冲突,甚至因为web3.0所构建的群体是不定型的,没有特定的管理者,也不依赖于任何特定的物理设备,监管想要对web3.0进行约束,都无法像以往那样找到合适的切入路径。虽然目前web3.0仍然是遥远的想象,但想到一个完全区别于传统世界的数字世界有可能出现,甚至蕴含着纯粹个体主义秩序的可能性,成为比目前互联网这种新要素更新的“新新要素”,我们都认为眼下互联网这种要素和已有秩序之间的矛盾会显得不值一提。

时代的发展并不完全取决于某一种要素或某一种顶层设计,而是多种力量博弈的结果,现阶段的数字秩序是由web2.0的数字平台所主导的,而web2.0的管理是集中式的,监管可以轻而易举的对其施加影响,二者反而更容易找到平衡的关系,共同参与到与更新要素之间的博弈。某种程度上,web3.0的呼声越高越容易造成web2.0平台和监管之间更好的关系。我们认为市场目前所担忧监管与互联网企业间紧张的关系,将来甚至有很大可能发生逆转。

文章来源

本文摘自:2022年1月11日已经发布的《2022年策略:脚踏实地,仰望星空》

白 洋 SAC 执证编号:S0080520110002 SFC CE Ref:BGN055

肖俨衍 SAC 执证编号:S0080521010001 SFC CE Ref:BIL686

吴维佳, CFA SAC 执证编号:S0080521010011 SFC CE Ref:BHR850

葛世琦 SAC 执证编号:S0080120120046

王秋婷 SAC 执证编号:S0080121030013

陈佳婧 SAC 执证编号:S0080120080037

焦 莞 SAC 执证编号:S0080121070441

本文转载自《中金点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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