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市场空间充足,市场化手段提升碳排放价值

2021年7月16日,我国碳市场将正式启动,标志着经过近10年的试点探索和经验积累,碳交易市场化进程迈出历史性的一步。此外,结合全国碳市场下一步扩大覆盖范围的需要,生态环境部已组织开展了相关行业企业的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工作,除发电行业以外,还涵盖了建材、有色、钢铁、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

前期多地试点叠加近期文件频出,碳市场启动正当时。从2011年10月发改委正式批准我国七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开始,碳交易市场从试点到全国,从单个行业到覆盖各耗能主体,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历程。今年我国陆续出台多份文件推动碳交易市场的建设与完善,明确了碳市场参与主体、监管部门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同时对登记、交易、结算管理规则也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我们认为经过长时间的试点工作,全国碳市场已经积累了较多的经验,且《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也有望对碳交易活动起到规范作用,全国碳市场的启动已具备相对成熟的条件。

图表17:2021年以来碳市场建设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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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中金公司研究部

碳市场交易以配额交易为主,配额市场和CCER市场通过抵消机制联动。目前,我国碳市场可以分为强制性的配额交易市场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市场。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由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要求,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对于排放企业而言,配额和实际排放之间的缺口和盈余可以进行交易,当前我国对重点单位实行配额免费发放。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配额市场(强制交易市场)和CCER市场(自愿交易市场)能够通过抵消机制产生联动。具体来说,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生态环境部另行公布的其他减排指标,抵消其不超过5%的经核查排放量。1单位CCER可抵消1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量。

图表18:碳交易市场联动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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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中金公司研究部

碳排放总量较多,未来碳排放交易需求广阔。从需求端看,CCER需求量主要由碳排放配额总量及CCER可抵消碳排放配额比例两个因素决定。当前仅发电企业纳入碳交易市场,随着碳交易市场的日渐成熟和逐步完善,我们预计未来碳交易市场将会覆盖更多的行业。根据中国碳核算数据库数据,电力与热力部门2018年碳排放量高达4510 Mt,占总碳排放量比重约47%,而其余与八大高耗能行业(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和民航)相关的部门也均有较高的排放量。我们认为“十四五”期间,八大高耗能行业有望陆续纳入全国碳市场覆盖,预计碳交易需求将进一步延伸。

市场化手段提升碳排放价值,助力双碳政策实施。我们认为碳排放权交易上线标志着以市场化手段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有望倒逼高耗能企业加速低碳转型,同时在约束超排的基础上,CCER的加入可进一步对减碳节能尤其是当前盈利较差的行业起到一定支持作用,从而激励减排项目的开展。因此,CCER交易的设立主要有两部分意义:

推动碳中和政策的实施。由于一般情况下CCER市场价格低于配额市场,企业通过购买CCER进行抵减可以适当降低履约成本,而减排项目也可从中获得额外收益。我们认为CCER有利于企业从高排超排平稳地向低碳减排过渡发展,同时可以通过激励形式充分利用碳减排量资源,从而推动碳中和政策的实施。

推动减碳节能尤其是当前盈利能力较差的行业发展。CCER项目需具备额外性,即这种项目活动在没有外来CCER支持下,存在诸如财务、技术、融资、风险和人才方面的竞争劣势和/或障碍因素,靠国内条件难以实现。因此,我们认为CCER对于部分盈利能力较差、但具备减碳节能作用的项目可以起到有力的支持作用。

文章来源

本文摘自:2021年12月20日已经发布的《环保2022策略:双碳政策下需求不减,围绕市场化布局》

蒋昕昊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519020002 SFC CE Ref:BOE414

张钰琪 SAC 执证编号:S0080520040001

曾 韬 SAC 执证编号:S0080518040001 SFC CE Ref:BRQ196

白 鹭 SAC 执证编号:S0080121070323

本文转载自《中金点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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