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查处的微贷网案据说好像提到微贷网存在违法行为。

微贷网是个平台,提供借贷便利。其借贷资金来源应该是公司自有资金,如果是把网络上的私人的资金集中起来借给另外一些需要钱的人,那就相当于非法集资了,也就是所谓的近年来被查处的P to P商业形式?

由于可能存在违法,这才是微贷网的大股东不准抛出其股份的根本原因,如果不存在违法事宜,那么海峡在微贷网的股价突然极大反弹到5美元的那个时间段早就抛出了自己手上的几百万股股份了,应该是警方根本就不准微贷网的股东逃跑。

如果真是以上那样的分析,那么在杭州警方追缴微贷网平台的在途本金的过程中(前期微贷网平台已经归还了净本金,但可能有些出资人还寻求利息的补偿),是否会因为微贷网存在违法行为而扣除平台中介所获取的中介费等各种得利?尚在追缴的在途本金会还给微贷网平台么?

这些涉及微贷网股价的关键信息公司从来不曾透露,对投资者不负责任,投资者却受到了微贷网股价暴跌带来的巨大损失,公司应该赔偿。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