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周亚珠律师团队】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于2016年11月28日到2019年02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有变动会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最新进展:此前公告已收到部分股民起诉索赔案件资料。考虑到法院送达程序,已向法院起诉的股民数量可以预见超过这个数字。


特别提醒:符合条件的股民积极报名参加维权,受损股民起诉索赔案件目前已有胜诉先例!002711欧浦智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进入正式诉讼阶段。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3年12月,该日期后起诉维权,承担因时效已过的败诉风险。


二、002711欧浦智网违法违规始末

2019年2月27日,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9004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0年0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0]25号)。2020年12月04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7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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