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连杰律师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2016年04月22日-2019年01月22日(含当天)前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该区间为【暂定】,不排除后续根据案件进一步发展产生变化,最终以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康得新破产重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早上九点开始,由于疫情本次会议采用线上形式,谢连杰律师团队已经为委托本团队的投资者进行了债权申报工作,并参与到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内容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第二部分:管理人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第三部分:管理人通报债权申报及债权审查情况,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第四部分:管理人作《管理人报酬收取方案及破产费用的报告》

下面对投资者最关心的三个问题进行解答:

1、康得新目前状况怎么样?是否有赔偿能力?

法院同意康得新目前继续营业,经初步审计资产账面金额为29亿2600多万元。同时,康得新在相关平台发布公告,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积极对接,下一步将继续同重整意向投资人对接,研究分析可能的重整方案。如果重整成功,康得新将有一定的赔偿能力。

2、投资者损失是否能够挽回?

目前经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示,申报的债权共被分为三类:

【1】审查确认的债权

【2】待审查确认的债权

【3】投资者的虚假陈述案件,仅进行登记,暂未列入《债权表》中,后续管理人将依法作相应处理。

我们将继续与管理人保持良好沟通,并根据最新进展采取诉讼等措施尽可能保证投资人的最大权益。

3、如何委托我们

可联系谢连杰律师团队咨询详细情况以及委托所需材料。

特别提醒:康得新(002450)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于2020年09月29日公告,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0】71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处罚字【2020】14 号(以下简称:《市场禁入决定书》),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3年9月,该日期后起诉维权,承担因时效已过的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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