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剑环)记者3月24日从银保监会获悉,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以提升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质效为重点,完善公司治理评估体系,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规范大股东行为及关联交易,健全三会一层履职评价和监督制衡,探索差异化监管,不断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改革取得新成效。
2021年以来,银保监会按照《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积极推进公司治理制度建设,切实做好公司治理评估以及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不断深化行业公司治理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领域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强化股权和关联交易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出台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从严规范约束大股东行为,督促股东依法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强化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主体责任,丰富禁止性规定和监管措施,重点防范大股东不当干预和利益输送风险。同时,持续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开展专项整治和“回头看”以来,共清退违法违规股东2600多个,处罚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合计1.4亿元,处罚责任人395人,督促内部问责处理360家次,问责个人5383人次,严厉打击了资本造假、股权代持等突出问题,形成有效震慑。集中分四批次向社会公开81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强化市场约束。
二是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运行的规范性持续提升。建立并实施覆盖全部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监管综合评估体系,连续两年开展评估,及时发现并督促机构完善公司治理薄弱环节。将评估结果与市场准入、现场检查及高风险机构改革重组和风险处置相结合,主动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总体情况。从2021年评估结果来看,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水平总体稳定并呈现向好变化。被评为E级(差)的机构138家,较2020年减少44家,占比下降2.7个百分点。从具体领域看,银行保险机构在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规范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健全董事会治理等方面呈现出积极变化。
三是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2021年以来,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相继出台,从纲领性制度到推动董事监事履职、发挥薪酬导向作用的实际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制逐一建立,公司治理制度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研究完善偿付能力监管、资本监管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强化市场约束。
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免责声明:转载内容来自机构研报摘要、公开权威媒体报道,仅供读者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机构研究员、媒体记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关;不作为对上述所涉行业及相关股票、基金的推荐,也不构成投资建议。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公司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如需购买相关基金产品,请关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做好风险评测,选择与之相匹配风险等级的产品。本文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您认为本文对您的知识产权造成了侵害,请立即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