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因恶意诋毁扫一扫专利和码链,否认二维码扫一扫专利是徐蔚发明一案审结,确认被告李某的言行侵犯了原告徐蔚作为扫一扫专利和码链应用技术发明人的名誉权等合法权利。判决被告李某在新浪博客专栏、百度贴吧、微信公众号的显著位置及《法制日报》上刊登道歉声明,以公告的形式对原告进行书面赔礼道歉,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被告人李某不服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于2021年2月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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