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还不是这个重磅文件的“重中之重”
红星新闻
2022/05/07 14:21
它在根本上是要与其他一系列的政策协同发力,最终共同提升县城的人口和资源等的承载力,为我国城镇化开辟新的空间。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确保稳定就业生活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一视同仁。
此次《意见》信息量非常大,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的要求。甚至可以说,就目前的现状看,它还不是最重要的。
一方面,近几年户籍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县城破除落户限制的行动早就开启。比如,国家发改委在今年3月发布的《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中就提出,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这里面就包括了绝大部分的县城及县级市城区。甚至,全国已有多个省实施了全域“零门槛”落户。因此,这次《意见》的措辞是“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也就是说,它侧重强调的是要把既有的政策落实好。
另一方面,全面取消县城落户限制,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它在根本上是要与其他一系列的政策协同发力,最终共同提升县城的人口和资源等的承载力,为我国城镇化开辟新的空间。
↑商南县城(无人机照片),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是秦岭深处的一个山区小县。图据新华社
众所周知,大城市无论在资源、人口的获取能力,还是社会关注度上,都要远远高于县城。但考虑到我国的人口总量,以及各地发展的差异,城镇化的推进仅仅靠大城市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因地制宜地增强县城的综合承载力,是不容忽视的一环。
根据相关统计,我国县城和县级市城区常住人口接近2.5亿,占全国城镇常住人口的近30%,县及县级市数量更是占县级行政区划数量的约65%——在我国城镇化的版图中,县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此,一要通过提升县城的产业发展水平、公共服务能力,给予县城居民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好的生活体验;二要加快破除限制县城发展的制度壁垒,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让县城“强身健体”。要知道,县城是“就近城镇化”的主要载体,很多农民进城,也是把县城作为首选。同时考虑到,不少大城市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80%,要进一步提升我国城镇化率,必须要挖掘好县城的潜力。并且,县城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上还有着相对的“低成本”优势。
此外,县城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它的发展水平也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的推进。《意见》中也提到,要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推进县城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所以,在破除落户限制之外,《意见》给予县城发展所释放的利好是全方位的。比如,要增强县城产业支撑能力,完善市政交通设施,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扩大教育资源供给等。如果说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是破除农业转移人口在县城落户的障碍,那么这些产业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完善,则是进一步增强县城“安居乐业”的能力,以实实在在的利好吸引更多的人口进城。
不过要指出的是,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还是得尊重城镇化的客观规律。《意见》提出,要顺应县城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功能定位,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县城作为示范地区重点发展,防止人口流失县城盲目建设。也就是说,不同县城的发展路径选择,应因地制宜,避免“一刀切”。《意见》对县城作了五个分类,并分别提出了不同的发展要求,就值得参考。如大城市周边县城是加快发展;人口流失县城则要转型发展等。
要提醒的一点是,宏观层面近年来对县城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多次释放出积极信号,不应将其视为与大城市发展对立起来。在根本上说,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换言之,县城等中小城市与大城市的发展应该是互为补充的关系,重视县城发展,并不等于限制大城市发展。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朱昌俊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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