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获悉,2022年第10期《求是》刊登由银保监会党委撰写的《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一文。文章指出,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自我革命精神处理风险隐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有力应对金融领域重大挑战,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持。

  文章指出,积极应对发达国家宏观政策与法律的外溢性影响。要前瞻性做好应对外部冲击的充分准备,未雨绸缪走在市场曲线和大国货币政策转向的前面,努力营造于我有利的国际金融环境。要强化底线思维,妥善应对外部冲击风险,切实执行反外国制裁法,以系统的经济金融法律工具应对制裁,坚决反对“长臂管辖”,境内实体不得执行外国的法律限制措施。

  稳妥防控和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要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推动落实属地维稳和风险化解责任。坚持“一行一策”、“一司一策”,继续做好重点区域高风险机构处置工作。推动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金,用好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政策。压实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主体责任,依法让股东和债权人承担风险损失,严防道德风险。支持市场化兼并重组,推动中小银行区域整合,减少不当干预。进一步建设好商业银行高管人才库,支持以公开透明和市场化方式选聘中小银行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努力防范杠杆率反弹带来的风险。受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政策靠前发力等因素影响,目前宏观杠杆率上升压力有所增加。必须加强宏观杠杆率上升相关风险应对,特别是严防非金融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债务过快增长带来的风险。做好大型企业债务违约监测预警,提前制定接续融资和债务重组预案,妥善应对不良资产反弹。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决打击逃废债行为,维护区域信用环境和金融秩序。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配合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依法依规支持城投公司合理融资。

  着力促进国民经济实现良性循环。要着眼于扩大有效需求,增加和改善金融供给,支持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为外贸平稳发展提供便利化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满足新市民创业就业、购房安居、教育培训、医疗养老等方面金融需求。落实落细各项金融纾困政策,支持交通物流循环畅通,强化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更好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专精特新”企业,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着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支持能源资源保供稳价,防范绿色低碳转型中的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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