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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就是诚信经济,资本市场是最讲诚信规则的市场,讲诚信走遍天下,搞失信寸步难行

文/卫文省

今年3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其中,在“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部分,该意见提出:“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健全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增强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压实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责任,提升市场透明度。建立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提高办理效率。督促中介服务机构勤勉尽责,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建立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打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

历史上,失信的案例很多,绝大多数的失信者都得到了惩罚。笔者以为,上市公司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基石,为了自身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必须在公司治理中切实加强诚信建设,根植诚信文化,从内到外,从上到下,以诚信赢得投资者、合作伙伴、客户、市场、员工和监管部门的信任,从而为上市公司自身的发展赢得更为宽松的外部环境。一句话,市场经济就是诚信经济,资本市场是最讲诚信规则的市场,人心不可欺,善良不可欺,讲诚信走遍天下,搞失信寸步难行。

首先,投资者不可欺。投资者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和东家,是上市公司的真正主人,即便是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同样需要给予足够的尊重和信任,而不是采取欺诈的手段。如果我们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和上市公司的董监高采取财务造假、信息披露造假等手段欺诈、瞒骗中小投资者,一旦被中小投资者发现,他们轻则选择用脚投票,卖出手中的上市公司股票,再也不和“你”打交道;严重的话,会将涉事上市公司投诉到监管部门,甚至是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其因遭到上市公司欺诈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前些时候,一家因年报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就被投资者以集体诉讼的形式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判定该上市公司赔偿投资者经济损失20多亿元。看来,欺诈投资者的代价也不小啊。

其次,合作伙伴不可欺。俗话说得好,出来搭伙计,讲究的就是诚信。“我”掏心掏肺待你,“你”却人前一面,人后一面,为了自己的私利最大化,屡屡干出坑害伙计的事情来,那么,这样的伙计不搭也罢。最终的结果,无非是合作伙伴一拍两散,大家各奔东西。当然,“你”欺诈合作伙伴的事情一旦传出去,恐怕再也没有人敢来和“你”搭伙计合作共事了。一次欺诈,一次失信,可能毁掉的就是“你”这个不讲诚信的上市公司的未来。此言未必是耸人听闻,但引起所有上市公司重视才是真谛。

再次,客户不可欺。客户是上市公司产品或者服务的最终“购买者”,是上市公司真正的上帝,上帝需要上帝的待遇,那就是物美价廉的商品和周到的售后服务,是货真价实的童叟无欺。因为,作为买家,上帝可以货比三家,选择最好的产品、最好的服务、最真诚的商家(包括产品和服务的最终提供者上市公司),一旦他们发现被欺诈,受到损失,可能找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是找媒体曝光,或者是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欺诈客户的损失,不仅会断掉上市公司未来的财路,还会带来一系列麻烦,也不可轻视。

四是,市场不可欺。这里的市场主要指资本市场,而资本市场是一个最讲诚信规则的市场,上市公司在此是靠信誉融资,而不是靠欺诈融资。一家上市公司的信誉一旦出了问题,就会像过街老鼠一样,在资本市场被“人人喊打”,不受欢迎,不仅再也融资不成,还会把吃进去的再吐出来,最终就如“两办”意见中所说,会被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强制退市,从终点再回到起点,费劲到头只能成就一段“潇洒走一回”的故事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五是,员工不可欺。一般来说,我国的上市公司基本上是各个行业的精英和带头人,是年轻人就业的最佳选择,优厚的物质待遇和光明的职业发展前景,会让不少年轻人魂牵梦绕并愿意把自己的未来与上市公司紧紧绑在一起,与上市公司共进退。但也曾经出现过,个别道德品质扭曲、毫无诚信的无良老板,对曾经许诺给员工的工资待遇、上升空间久拖不决,迟迟不予兑现,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巨大风险时,首先想到的是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选择卷钱跑路,根本不顾员工的死活。这样的上市公司无良跑路老板,要么自此亡命天涯,要么就是他的前员工主动向相关部门提供线索,最终被司法部门缉拿归案,接受法律的制裁。欺诈员工,也是不客取的。

此外,监管部门不可欺。证券监管部门代表国家依法对我国境内的资本市场以及相关主体行使监管执法权力,在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同时,依法维护所有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近年来,尤其是在“两办”出台《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后,证券监管部门更是高举执法利剑,保持高压态势,针对资本市场上的所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包括个别不讲诚信规则,恶意财务造假、信披造假等欺诈投资者的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证券监管部门从IPO的层面来说,决定了一家企业能否进入资本市场;从严格执法、安排严重违法犯罪的上市公司强制退市的层面来说,决定了一家企业能否持续以上市公司的身份停留在资本市场上。你说监管部门可欺不可欺?

有理不在声高,公道自在人心。诚信者人恒信之,失信者人皆远之。一念之差,选择权利还是在我们的上市公司手中,诚信与否,只愿我们的上市公司且行且珍惜。

作者供职于山西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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