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ST康美(600518.SH)公告,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揭阳中院”)送达的(2021)粤5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东农商行”)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公告显示,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4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为“**ST康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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