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老套的VIE模式。这种为上市设计的公司构架,就是先去维京群岛开个公司(避税天堂),因为维京注重财报隐私保护,所以香港不允许。因此肯定还会去开曼群岛(也是避税天堂)去开个注册资金很少的母公司。母公司只有两个业务,投资和分红,母公司投资控股维京群岛那家公司。1%就可以控股,因为可以设计股权分散,其他人只0.1%。然后再以此手法用维京的公司再投资设立个外资公司回内地以协议的方式控股内地的实际的各种自己的公司。这样所得的利润可以通过投资分红方法回到母公司(完美避开个税)

[大笑]所以真要让你去各种避税洼地注册,那就成为你投诉之的证据啦[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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