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本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2 年5月27日起,对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进行调整,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广发道琼斯美国石油开发与生产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

一、本基金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情况

1、赎回费率

2、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拟由 0.60%/年下调为 0.30%/年。

二、关于本基金修改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根据最新法
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生效。
另外,本基金管理人已相应修订了《广发道琼斯美国石油开发与生产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QDII-L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本基金招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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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登载于规定网站。

本公告仅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
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
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
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相关证券:
  • 广发道琼斯石油指数人民币A(162719)
  • 广发道琼斯石油指数人民币C(00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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