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监会查明,富控互动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二、在定期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三、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中国证监会认为,富控互动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行为。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