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现在本身不缺钱,其母公司海港集团和招商港互相定增无非就是相互参与对方的管理层,对宁波港本身来说就是摊薄了每股利润,对广大散户是不公平的,如果真是考虑了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母公司和招商港完全可以互相转让股份达到参与对方管理目的,不影响筹措资金,利于广大中小投资者,利于整体市值管理,利于国有资产不贬值,达到多赢局面,所以建议证监会最好否定该定增,否则此时定增对广大中小投资者就是噩梦的开端,是对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漠视和高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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