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斐中国特殊机会七号基金(斗鱼)”的受害投资人致诺亚歌斐的公开信呈汪静波女士、诺亚歌斐公司:诺亚歌斐管理的“歌斐中国特殊机会7号基金”,究竟是踩了红杉的“坑”?还是号称财行业优等生的诺亚歌斐,连自家股东红杉的作业也会不抄;或者根本就是精心设计下,涉嫌利益输送的“特殊机会坑”?
首先是该基金的投前信披失实,投后刻意隐瞒,风控形同虚设;2018年5月,诺亚歌斐透过诺亚中国的销售渠道,向国内投资者推荐销售“歌斐中国特殊机会基金七号”介绍该产品为独角兽投资机会,由七号基金作为LP以17亿美金的估值承接红杉所拥有的斗鱼(拟纳斯达克上市)的部份老股。销售推广文件和理财师的详细推荐中都强调了投在红杉的基金中,由红杉主动管理。估值较优,风险可控!但是到了实际签署的英文版合同中,却在风险因素和利益冲突披露函里增加了红杉可在限售期结束后任意时点选择向七号基金派票(实物分配)并收取CARRY的条款,该等风险情况发生后(红杉在在2020年12月底前通过二次派票给七号基金实现了高位套现离场和CARRY的收益)管理人却刻意向投资人隐瞒,不但未及时在给投资人的2021年的一季报中披露,甚至诺亚的理财师也一直被蒙蔽,在投资人多次咨询下回复的信息一直是”七号基金所持有的斗鱼股票的份额在红杉的特殊目的公司里,所有操作要由红杉决策”,严重有违诺亚一再强调公司所秉持的信披的严谨性和透明度,直到2021年7月发给投资人的信中才半遮半掩的披露了这个信息,然而该披露里既不具体说明两次分配的股票数量,也无说明投资者当前所持有的每股斗鱼的成本,广大投资人和诺亚自己的理财师们都看的云里雾里,无法理解!后经投资人再三要求才于9月2举行电话会议,会议中管理人代表在投资人的连续逼问下才说出红杉二次派票的数量和时点价格,而此时投资人持有的每股斗鱼的成本已经莫名其妙的从7.67/股变成了8.39/股,同期二级市场的价格已经从高位的约20/股下跌到了4元/股以下,投资者就在这种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套在这个特殊机会的“特殊坑”里,惨遭重大损失,请问以风控严格和透明度著称的诺亚面对合同中所列的风险因素暴露后,是如何制定风险应对措施的?该等措施是否经过诺亚中国的总部投决委员们的审查和批准?这种刻意隐瞒重要风险信息,在投资人再三逼问下才披露的,就是诺亚所一贯引以为傲的“透明度”吗?其次谎言连篇,漠视投资者利益,并涉嫌利益输送更令投资人疑惑的是,“特殊机会七号基金”在2020年底接到红杉派票的成本在11-14元每股之间,并同期支付了CARRY 和管理费用给红杉,2021.1.1日起,斗鱼股价曾在2月16日左右达到18.25美元,及到2021.7.06的6.7美元,期间半年多的交易时间里平均日市场成交量有400多万股,而诺亚歌斐的管理人不仅没有及时做分步骤、有节奏的退出,居然一股未抛,却在电话会议上慌称此期间成交量不足,这是一个号称最优秀的专业财富管理公司的专业投资管理团队所能做出的正常决策吗?!不得不请问诺亚,这就是诺亚的主动投资管理水平?这就是诺亚的投资决策委员们和外聘专家给的投资决策?一股不抛,站在高岗上,守望二级市场的投机机会,管理人屡屡重申诺亚是做股权投资的,不是二级市场投机者,头部的红杉都离场了,难不成学生是要教育老师吗? 我们这些还略有点投资经验的投资人不得不请问诺亚,红杉作为诺亚的主要股东,7号基金跟红杉的交易结构、分配股票的价格,时点等,构成关联交易,请问诺亚对这个利益冲突是如何管理的? 而诺亚同期管理的“海外丰收SC定制基金”同样受让的红杉的老股,其中持有美团和斗鱼(2000万美元),早在2021年3月9日就进行了26.76%比例的初次分配,分配文件中显示斗鱼实现了1.78倍的回报指数,而我们投资的特殊机会7号基金不但同样受让的红杉老股的价格要比“海外丰收SC定制基金”基金的受让价贵了10%,首次分配比例也只有14.53%(还是红杉预留的费用返回),并且到了2021年的8月份才告知有这个分配,为何会有这么多差距,据诺亚歌斐的理财人员透露,“海外丰收SC定制基金”中有很多诺亚的高管投资人,因此我们多次书面质询诺亚,当诺亚有诸多高管(自己人)参与投资了“海外丰收SC定制基金”(部分持有斗鱼),诺亚是如何管理这个基金和“特殊机会七号基金”(全部持有斗鱼)之间的利益冲突的,当“自己人”获得不斐的收益的同时,“特殊机会七号基金”的投资人还站在高岗上,听着同样的管理团队关于期间成交量不足,价值判断不同的“惊天谎言”,而诺亚方面至今一直拒绝回答。最后轻描淡写,践踏受托人责任,何以践行汪静波女士的”以客户为中心”?面对众多投资人以上的质疑,在诸多财经媒体或者平台上屡屡领奖,高调宣传最懂投资者需求的诺亚,一边以公司有严格的风控,信披和审慎的决策流程等来说明公司的严谨和合规性,一边却轻描淡写的承认公司内部流程确有瑕疵,有很大的改进空间;管理人本次专业判断不够理想等说辞来搪塞投资者,回避投资者的正面责询和相应应承担之责任!请问诺亚汪总,这就是诺亚一直高调宣扬的以客户为中心吗?这就是诺亚所重视的受托人责任?在此,强烈要求诺亚披露涉及七号基金的内部决策程序和相关责任人,正面回答作为七号基金的管理人隐瞒重大风险,践踏受托人的管理责任,内部利益输送等行为给众多投资人造成的巨大损失该如何承担应有之责任? 歌斐中国特殊机会基金七号的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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