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SH600403)$  禁止同业竞争的原因

同业竞争,是指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实践中还包括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管)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禁止同业竞争的原因:

1、同业竞争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属于不公平竞争;

2、同业竞争可能会使上市公司转移利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3、同业竞争可能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

4、同业竞争造成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利益冲突,可能会严重地影响甚至阻碍上市公司的发展;

5、同业竞争问题的存在本身即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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