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嘉城市花园小区于2019年成立业委会,成立后还未备案就遭到杭嘉小区业主反对,三百多名业主联名诉求业委会成立弄虚作假,因为已经经城北社区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该业委会虽成立,但一直未得到大多数业主的认可。业委会成立后还未聘请新的物业的情况下就先解聘了家馨物业公司,业委会在城北社区领导的见证下答应新物业进场前小区由业委会接管。后业委会通过招投标聘请了乾宇物业,但因为业主的不认可,乾宇物业在值班室时和业主发生拖拉等打110行为,乾宇物业始终未能在小区服务。

    期间,业主不停打12345维权,信访,后在住建部门,街道物管中心,城北社区会议室召开了部分业主参加的调解大会,以收缴业委会公章才让事情暂时停息。业主以业委会选举存在弄虚作假和业委会的官司也在新兴法庭开了两次庭,因是自治组织,业主自发签的四百多户对业委会成立不知情的测评表因签名有部分是一户签了超过两个名字而存在瑕疵双方中裁,不了了之。官司虽不成,但小区还是需要物业的,但业委会主任以业主反对乾宇进场,但业委会招聘物业工作已完成的理由停止了小区的保洁等工作。在临近新年疫情爆发的阶段,新洋街道不可能让小区处于无人管理,于是委派了创隆物业,期间业委会默不作声也不履行业委会的责职,乾宇物业在有合同未退场的情况下也未来小区服务。难道街道社区任由小区处于无人管理吗?路灯、公共部位的水电费、每天的保洁打扫都需要有人维护。

    业委会主任以个人私怨,不顾全体业主,赶走前家馨物业,不为全体业主着想,业委会和业主的矛盾使得业委会在小区工作开展不了,但是他有上级部门,他业委会不主动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请新物业进场,而是一而再的写鹤鸣亭,请问写这个问题得到解决了吗?

   2021年底业委会通过发通知聘请物业进场,程序走了大半年,通过书面征询的,收到了320张业主的聘请物业票,杭嘉662户居民,三分之二还未达到。业委会主任在发选票直接把选票放在业主门把手,请问这个是送达?程序合法吗?现在银城物业已经和业委会签订了合同,银城完全可以凭借合同进场,而不是着急备案,江苏省物管条例44条也未说物业进场需要社区盖章备案。既然是全体业主选的物业,为什么不敢光明正大进场,而要社区盖章。

另:前面说到业委会的公章被收缴了,一直未还给业委会,现在业委会的公章赫然出现在业委公发的公告上,试问:业委会前期交的公章是假的还是业委会之后又私刻了公章?

不懂的老百姓请不要随便发言,社区和物业没有利益关系,有好的物业进场也会减轻社区很多事,现在杭嘉7月的路灯电费还未交,业委会大事不管,成天想着写鹤鸣亭得到别人的同情。有感兴趣的网友可以来城北杭嘉小区现场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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