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转债(SH113548)$  

投诉石英转债,代码113548,以下违规:

1、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章转股,第二十条: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实际情况是:2022年8月12日为石英转债最后转股交易日,而公司8月9日收盘后才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石英转债”赎回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四章赎回,第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行使赎回权的,应当及时办理赎回相关业务并披露实施赎回公告,此后在赎回登记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赎回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赎回条件、赎回日期、最后交易日、摘牌日、赎回价格、赎回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等内容,并重点提示可转债赎回的相关风险。赎回条件触发日与赎回资金发放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少于15个交易日且不超过30个交易日。而实际情况是:公司7月22日发布《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石英转债”的提示性公告里没有载明赎回日期、最后交易日、摘牌日内容,违背了上交所新规指定的初衷:保证可转债持有人有充裕的时间转股及交易。因此认定为该提示性公告为无效提示性公告。符合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只有8月9日公司发布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石英转债”赎回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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