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证监会发布官方消息,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与美国监管机构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就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日常检查与执法调查作出具体安排,约定了合作目的、合作范围、合作形式、信息使用、特定数据保护等重要事项。
我们认为,此次中美达成协议是双方开展中概股跨境监管合作,解除中概股退市风险的关键一步,是一种多赢的制度安排,有助于稳定中美资本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下一步美方将根据协议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如后续合作可以满足各自监管要求,则有望解决中概股审计监管问题,避免中概股自美被动退市。
9月中旬,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将赴港检查,预计年底前形成报告,届时如报告满足各自监管要求,中概股则有望消除“退市风险”。如不能满足监管要求,中概公司将在2023年披露2022年报时连续第二年被认定为“被识别公司”,最快将于2024 年初被强制退市,但2023年还有1年时间谈判和再次检查、评估。
由于美国参议院在2021 年通过了《加速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的草案,草稿主要内容是将审查时间从三年缩短到两年,即中概公司最早可能在2022年年报披露之后面临退市风险,但目前看该草案在众议院通过的概率较低。目前有超过200家中国公司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有30余家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保留中概股在美上市,对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对中美双方都有利。
对资本市场而言,“中概股退市风险”短期更多是市场情绪和交易层面的影响。长期而言,中概股赴港二次或双重主要上市发行时,可能对港股市场流动性带来影响。港交所发布的《解读港交所优化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已于2022年初正式生效,为中概股防范美股退市风险、在港双重主要上市做了提前布局。如果仅有少部分涉及国家信息安全的企业退市回到港交所,同时考虑到纳入港股通对于流动性的补充,我们预计影响相对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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