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受到欧洲电力限价、欧洲贸易审查和美国IRA新能源车政策影响,市场新能源板块大跌。


【点评】

一、欧洲电力限价政策基本落地,最终版本由强制电价上限改为设置软帽子,力度低于预期,且不改变欧洲光伏和储能加速发展的大趋势。

欧洲短期电力紧张,长期全面转向新能源的趋势非常清晰和确定,因此欧洲光伏和储能的需求高速增长,预计将是一个至少维持2-3年的长期趋势,无需被电价、天然气价格波动过分影响。行业的本质驱动力是光伏、储能、风电已经成为了欧洲最便宜的能源形式,这点不会变化。

注:欧洲电力政策具体措施包括:(1)削减高峰负荷,建议各成员国在高峰用电时段强制减少5%的负荷,总体用电量减少10%。这个限电规定预计将持续到2023年3月31日,限电节电的具体方法和实施细则由个成员国自行选择和决定。(2)建议临时性将电力企业的“边际收入”上限定为每兆瓦180欧元,超过这个上限的收入将由政府征收,用于补贴电力消费者的电费支出。(3)征收煤、油、气开采炼化企业超额利润税。

二、欧洲反强迫劳动法案,力度大幅弱于美国,且国内供应链准备较2年前充足很多,基本不会对光伏出口造成影响,欧洲没有能力在光伏上与国内脱钩。

我国光伏产业链的分散性大为提高,最坏情况下,也能有效应对出口美国和欧洲的潜在贸易壁垒。

注:本次欧洲与此前美国WRO、UFLPA的主要不同点:(1)欧委会没有列出涉强迫劳动的国家、地区、产品和生产商名单;而美国UFPLA禁止所有涉中国部分地区的产品进口,并列出了重点监管产业和实体清单。(2)欧委会法案适用欧盟生产的产品和从其他国家进口的产品;美国WRO和UFPLA只针对特定的进口产品,直接针对部分地区产品。(3)欧委会设置了公开的调查程序,为经营者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提供了抗辩和维护自己利益的机会;美国WRO和UFPLA没有类似的公开调查程序。(4)强迫劳动的举证责任不同,欧委会要求成员国政府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货物与强迫劳动相关;UFPLA法案适用的是“可反驳性推定”,推定所有部分地区产品均涉及“强迫劳动”,除非进口商提供材料反证其无“强迫劳动”

三、美国IRA法案和拜登底特律讲话,均未提及与中国供应链脱钩。IRA法案的补贴政策,确实对本土化生产提出要求,但中国企业有能力通过产能布局绕开限制

注:IRA法案具体3个限制条件:(1)新车的最终组装必须在北美(美国、加拿大、墨西哥),2022年8月16日法案正式签署起生效(即今年内仅组装在北美的车型可按旧政策获得最高7000美元的税收抵免)。此条款目前对国内车企不造成任何实质影响。(2)矿物资源限制:电池中的矿物比例要求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才能拿到3750美元的单车补贴:特定比例在北美回收;特定比例从与美国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取得/加工。(3)电池组装限制:电池组装环节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才能拿到第二个3750美元补贴:特定比例在北美生产/组装;特定比例与于美国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生产/组装。


【我们的核心观点】

1、新能源行业是我国少数能够做到自主可控,且具备绝对技术和成本优势的高端制造业,目前来看欧美没有能力和我国新能源供给脱钩(本土没有制造能力,和技术、经济性优势)。强行因为政治理由脱钩,带来的唯一后果就是需求停滞发展,这个结果所有人都无法承受,实际发生的可能性不大。

2、俄乌战争、全球通胀以及能源危机,确实加速了新能源需求侧的发展,同时也在二级市场造成了投资泡沫。但是,新能源的发展逻辑并未变化,本质仍然是风光储已经成为了全球最便宜的能源形势,以及新能源车在性能和性价比上基本超过了传统车。因为,新能源和新能车都是未来5-10年维度的长期产业趋势,过热情绪的退去,或是边际催化的弱化,并不改变行业的价值。

3、经过近期的回调,行业核心标的的估值都已经回落到了历史低位,基本与今年5月相当,进入绝对价值区间,坚定看好。同时,我们预计行业龙头的业绩仍在环比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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