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除息制度是中国A股过去10年不涨的重要原因

分红除息制度是中国A股过去10年不涨的重要原因,这个毫不夸张。如果分红除息制度不被及时废除,今后10年、20年甚至100年,中国股市也不会有好转的迹象。

在作进一步论述之前,我要先给分红一个准确的定义。我看了之前,’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对投资者关注问题的答复,我认为’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对分红的定义是错误的。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答复是:“上市公司分红,本身是一种财富转移,而不是财富创造,因此投资者在获得红利的同时股价(持仓成本价或最初购买价)出现下调是完全正常的”。错了。除权除息价发生下调是正常的,但是投资者的持仓成本价或最初购买价发生下调就是不正常的。上市公司分红的本质,是利润的分配,是对股东的回馈,是所有权的转移。

上市公司创造了利润,一部分用于偿债,一部分用于再投资,剩下的部分用于回报股东。公司分红,分配的不是财富,而是利润。财富是指公司从创立以来到现在的资产总和,利润是指公司从年初到年末增加的资产。财富的转移是指财富的位置从A到B的变化,方向是双向的,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财富可以从上市公司的A办公室转移到B办公室,也可以相反。但是不管在A办公室还是在B办公室,财富都属于上市公司,财富的转移是指在内部的变化,也就是说财富仍然属于上市公司,也就是说公司的总资产和总价值没有发生变化,那么就不需要除权除息了。这明显是与事实不符的。

但是,利润的分配是指利润的位置从A到B的变化,方向是单向的,利润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利润从上市公司转移到股东之前,利润的所有权属于上市公司;利润从上市公司转移到股东之后,利润的所有权属于股东。上市公司和股东都属于独立的个体,不隶属于任何人。利润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因为有了所有权的变化,导致上市公司的总资产总价值发生了变化,所以才需要除权除息。这才符合事实。

因此,既然所有权发生了变化,那么分红就不是指财富的转移,而是指公司把利润的一部分送给了股东,作为对股东的回报。那么投资者的持仓成本价或最初购买价就不应该发生变化。因此就不应该对投资者的持仓成本价或最初购买价进行‘除权除息’。

但是,不对投资者的持仓成本价或最初购买价进行‘除权除息’,不证明就不需要除权除息价,计算除权除息的公式也是对的,除权除息价不会对投资者造成实际伤害。因为除权除息价只是作为除权除息日当天开盘时的参考价格,并没有实际意义。除权除息价不是指投资者的持仓成本价或最初购买价。

认真分析之后你会发现,‘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之所以会出现错误,是因为他弄错了分红的定义,以及没有正确区分除权除息价和‘持仓成本价或最初购买价’之间的差别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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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7 21:18:22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这篇文章没有写完,只阐述了分红的定义。我认为如果要弄明白除权除息的问题,首先要区分投资者的持仓成本单价与除权除息价,因为除权除息对二者都造成了影响,其中持仓成本总额的减少是核心问题。亲,如果您想要看完整版,请查看2022年10月5日的文章《除权除息制度,是中国A股过去10年不涨的重要原因!》。整篇文章是对2012年5月18日,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对投资者关注问题的答复,进行的反驳。反驳的过程中讨论了分红的定义,持仓成本总额下降与股票回购的关系,股票回购与分红蒸发的关系,分红蒸发与零和博弈的关系,分红蒸发与A股不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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