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漳州发展旗下漳州市第二自来水厂、东墩污水厂等两个项目被列入福建省绿色低碳试点建设清单。
漳州市第二自来水厂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靠近北环城路,总占地面积约105亩、建筑(含构筑物)面积约4.3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6亿元。该项目2021年完成全部改扩建任务,在原水、制水、供水等重点工艺段和碳排放量较高部分已采取节能减排措施进行改进提升,此次试点主要在水池、办公楼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作为自用能源,使原有建筑物在原有功能的基础上,增加发电、节能的功效,达到降低碳排放量的目标。
东墩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靠近北江滨路,总占地面积约113亩、建筑(含构筑物)面积约5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7亿元。此次试点拟通过工艺改进、加强各生产环节能耗控制、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作为自用能源等,将绿色清洁能源利用与节能减排深度融合,提升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减碳降碳工作目标。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更换污水处理各工艺段所投加药剂来降低碳排放指标;通过调整运行参数来降低碳排放指标;通过变频器合理调整各主要设备运行参数来降低设备运行功率,减少能耗;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作为自有能源减少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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