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周亚珠律师团队】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于2017年04月22日至2020年0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有变动会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二、特别提醒:600090同济堂于2022年04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已被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诉讼索赔工作已进入可起诉阶段。受损股民可起诉要求索赔投资差额亏损等各项损失。


三、600090同济堂涉嫌违法违规始末:

2020年4月28日,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2022年4月11日晚间,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告内容显示,同济堂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以及未在2018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等事项,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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