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务院会议提出,“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 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这意味着,今年4月个人养老金顶层设计制度正式出台后,相关细则也在不断完善。本次国务院会议明确的便是税收优惠方面的一些细则。

在该税优细则下,居民在后续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的过程中,在每年12000元额度的缴费内,这部分的工资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而在退休后最终支取时,则需要补缴3%的个人所得税。华商基金资产配置部研究员李健分析指出,结合我国目前所施行的阶梯式个人所得税税率,这意味着,对于目前月薪8000元以上的居民,都是有一定动力参与个人养老金的,并且收入越高,个税优惠力度就越大,参与动力可能就越高;从另一个角度,我们认为该税优制度可能对临近退休的人群会有额外吸引力,因为其本质上是一种税收递延,而对于越临近退休的人群,这种税收递延就越有立竿见影之效;除此之外,个人养老金的税优政策其实未来仍有扩展空间,比如目前每年12000元的税优额度并非一成不变,未来仍有可能进一步提高。

李健认为,除了税优激励,个人养老金制度在设计上,还有一系列其他比较有吸引力的地方。比如:

养老不再受制于人。国家养老金体系有三个支柱,一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但随着人均寿命延长,年轻人占比降低,一支柱正遭受替代率下降的困扰;二支柱即企业年金,它的建立需要企业同意,但愿意主动建年金计划的企业不算多。三支柱即个人养老金,对个人而言,它相比一二支柱更为独立自主,个人只要有余力就可建立,三支柱未来将在补充个人养老保障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产品选择更为自主。无论是企业年金,还是基本养老保险,底层投资产品的选择权都不在个人手上。而个人养老金的底层投资把选择权交给个人,并提供了一揽子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个人养老金客户有丰富的选择。

总结下来,个人养老金相关细则正在不断落地,国务院会议近日就对税优相关细则做出了指示。与此同时,华商基金也在未雨绸缪,储备一系列与个人养老金相匹配的FOF产品,并力争以优异的投资业绩,为持有人的养老规划添砖加瓦。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不代表投资建议。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养老目标基金非保本产品,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的风险揭示书、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确认了解产品特征。市场有风险,基金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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