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股票名称:数知退(300038)
二、索赔条件:
在2019年1月18日-2020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数知退(300038)股票,并且在2020年12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关可注法律猫进行索赔登记并与律师取得联系,确定委托代理事宜。
三、索赔所需材料:
1、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需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
3、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四、索赔流程:
1、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寄给我们;
2、收到材料后一周内联系投资者;
3、签订委托手续;
4、等待律师起诉。
五、案件背景:
1、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志勇先生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志勇先生立案,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3日在指定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06 号),公司已于2022年6月18日在指定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六、违规情况+处罚结果:
(一)违规情况
1、数知科技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但数知科技未在 2019 年半年报、2019 年年报、2020 年半年报中披露该事项。
(二)处罚结果
1、对数知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
2、对张志勇给予警告,处以 50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200 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并对其采取 3 年市场禁入措施;
3、对陈鹏给予警告,并处以 70 万元罚款;
4、对时忆东、武利民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足以认定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投资者可以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事赔偿。
七、案件进展:
中国证监会对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后,已经有一定数量的投资者就股票投资损失向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该案件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
目前公司对证券虚假陈述的赔付能力(数知退2022年2月24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节选):
根据报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均认可 2019年1月18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2020年12月24日为虚假陈述更正日,基准日为2021年1月13日。目前,实际控制人张志勇先生已经完成全部占用资金的本金和利息的偿还,公司对中小股民诉讼预计赔偿金额7.99亿元,公司账面资金充足,对后续投资者索赔相关事宜有充足的赔付能力。
投资者应当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建议投资者尽快联系律师商量索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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