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SH600303)$  转发,这才是明白人!!!

这个撤回原因是因为案外人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撤销是需要经过申请人还有法院的同意的,同意需要有确切的依据,这就说明转让协议已经签好了,有人帮忙还钱了,法院和申请人才会同意撤回。
这个是由案外人提出的,只有签完转让协议,案外人才有权利提出,如果没有转让的话,股权跟案外人没有关系,没有权利提出异议。
二股东搞协议转让,二股东肯定知道是谁,这消息瞒不住的,接手的应该给力,这个二股东肯定知道,所以二股东才会举报,想快点儿复牌,他这个转让协议的价格,肯定是跟实时股价有关系的,二股东随便把这个消息一放,就有大把的资金给他拉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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