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7日,新光圆成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收到46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756.35万元。其中已判决/调解20起诉讼,合计涉案金额96.83万元,已庭外和解撤诉19起,合计涉案金额1617.73万元,其余诉讼均未判决”。
新光圆成股票索赔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7日,受损股民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新光圆成股票,且在2018年10月30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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