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12月10日在第四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统筹好当前与长远,妥善处理能源转型、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之间的关系。金融机构应持续提高对绿色低碳经济活动的识别能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避免简单机械地“去煤化”和“运动式”减碳,助力绿色低碳发展行稳致远。

  谈及标准制定和监管约束的关系,宣昌能认为,应通过强化金融监管、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等手段,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不断提升绿色金融能力水平,支持经济有序低碳转型。

  宣昌能表示,要充分结合中国实际,积极落实《G20转型金融框架》,加大金融支持经济低碳转型的力度。要抓紧研制转型金融标准。人民银行于2021年启动转型金融研究工作,目前已初步明确了转型金融的基本原则,并组织开展了钢铁、煤电、建筑建材、农业四个领域转型金融标准研究,条件成熟时将公开发布,为满足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合理融资需求提供依据。

  要强化气候类信息披露要求。未来,要督促经济主体制定碳减排路线图,促进经济利益与节能降碳行为挂钩;在落实现有部门规章和金融行业标准的基础上,重点探索开发符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逐步拓展碳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范围。

  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转型金融工具。高碳行业低碳转型难度大,相关经济主体面临诸多风险,应在已有转型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和挂钩贷款等转型金融工具有益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股权类融资工具、证券化产品、保险和担保等风险缓释工具。大力增加转型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支持具有明确低碳转型策略、内部治理完善的企业获得多种形式的融资。

  在强化转型金融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宣昌能表示,2021年,人民银行创新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鼓励社会资金更多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效。未来,应积极探索、及时推出财政金融支持工具,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充分动员社会资金投向具有显著碳减排效益的项目。研究完善绿色金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有序扩大评价范围、拓展评价结果运用场景。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欧阳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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