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视信(300555)曾被质疑收入合理性,收立案调查投资人可挽损

 2022 年 11 月 30日晚间,路通视信(300555)披露公司及实控人收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2018 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2019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控人立案调查。梁律师索赔提示:路通视信该股约1.41万户股民(统计到2022年10月31日)可关注索赔维权。依据《证券法》和最高院2022年关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最新司法解释,2022年11月30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关注索赔。上海市梁律师索赔特别提示: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2022年6月7日,路通视信收到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511 号。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重点关注路通视信以下问题:1、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 7,876.51 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40.97%说明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比重较高的具体原因与合理性;2、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合理性;3、以前年度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或盲目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等。     

6月28日,路通视信详细回复了创业板管理部,认为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较高具有合理性;2021 年公司智慧物联应用业务由于应急广播收入和毛利率下降的原因,整体毛利率下降 12.04 个百分点,具有合理性。公司销售合同存在由于质量问题退换货条款,期后退回产品均为网络传输系统,期后退回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极小,故不存在退货风险,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以前年度不存在虚增收入或盲目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最后,路通视信会计师已就该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详见《关于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中天运[2022]审字第 90273 号附 3 号。     

2022 年 5 月 17 日,路通视信披露因股份转让款第一期尾款支付纠纷控股股东华晟云城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另外,从今年2月开始,公司管理层有人开始减持公司股票,4月份,股东永新汇德开始减持股票,且到12月6日,又计划启动第二轮减持。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主要参考东方财富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3)本平台及本文观点均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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