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尚需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有权部门的事前审批核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涉及本次交易事项有关各方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大不了终止此次股份转入,各回各家 各找各妈!

第六十三条

(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第七十四条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

2023-01-10 21:23:01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请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 请你公司说明本次交易方案的设计考量、合规性和可行性,
受让方宁国国控是否具有进一步巩固控制权的措施及其具体安排。

2 请宁国国控结合自身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说明收购上市公司
3
的目的及后续经营整合安排,是否具备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行
业经验及管理能力,是否计划长期维持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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