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6


证券代码:872440 证券简称:晶石能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无锡晶石新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交易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署的《交易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系交易各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属框架性、意向性协议。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本事项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意向书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署的意向书为框架性约定,具体交易协议尚未签订,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实际影响。

2023 年 1 月 12 日,无锡晶石新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江苏晶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转让方,以下简称“晶石集团”)、无锡晶石新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以下简称“晶石能源”)、冯建昌(丁方,晶石能源公司关键人员)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安泰集团”)签署了《交易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安泰集团拟以现金受让晶石集团持有的晶石能源部分股份并通过现金认购晶石能源公司新增股份,从而取得晶石能源公司不低于 51%的股份。
二、收购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3036931N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锦龙

成立时间:1993 年 7 月 29 日

注册资本:10068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义安镇政府西 100 米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焦炭、焦炭副产品、热轧 H 型钢、电
力、矿渣细粉、碳素制品、化工产品(国家限制品除外);煤炭洗选;石灰石开采、加工;石料、石粉及白云石轻烧、加工、经营;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新产品开发;批发零售矿产品(除国家专控品)、化工原料(除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普通机械、汽车(除小轿车)、日杂百货、农副产品(除
(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晶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718592455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冯建昌

成立时间:2000 年 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1100 万美元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 20 号

经营范围:提供一体化回扫变压器、开关电源变压器、滤波
器、电抗器、传感器、执行器、调谐器、高压发生器、点火线圈产品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合作规模或金额

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经过前期了解和接触,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安泰集团拟以现金受让晶石集团持有的晶石能源公司部分股份并通过现金认购晶石能源公司新增股份,从而取得晶石能源公司不低于51%的股份。

就上述股份协议转让而言,甲方与乙方将按照全国股转公司有关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以评估价作为参考,并经协商一致确定价
格;就上述定向增发而言,发行价格将按照新三板公司定向增发的相关规定,以评估价作为参考,由公司与安泰集团协商确定。

(二)本次交易的时间计划

本意向书签署后,甲方将尽快派中介机构进场进行财务、法律、商业等方面的尽调。在满足本意向书约定的先决条件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及公司应争取在2023年上半年完成本次交易,以方便公司尽快开展业务。

(三)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

1、甲方已完成对公司的商业、法律、财务尽职调查,且调查结果令甲方满意;

2、本次交易及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和协议取得甲方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

3、本次交易及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和协议取得乙方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

4、本次交易取得所有外部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核准、同意或无异议;

5、在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签署之日至正式协议约定的交割日期间,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将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保持连贯性,其经营性质或方式不应发生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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