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年 度报告和 20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因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停牌。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仍无法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 订)》13.2.1 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3.2.1 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

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4838 号)。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2 条所述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投资者问:ST瀚叶(600226)公司目前戴帽的原因依旧是2020年内控问题?为什么现在都2022年了还没有解决? 因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2年11月30日 08:54 来自 网站

公司董秘答:您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最近一年内部控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独立董事出具的专项意见等文件。公司将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具体请关注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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