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预重整。


2、法院通过。


3、法院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4、管理人发布债权登记。


5、管理人招募筛选意向投资人。


6、重整意向投资人出现。(或直接公布意向投资方,或开展尽调签署保密协议书)


7、投资人制定重整方案。


8、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9、向法院申请重整。


10、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同时预重整程序结束。


11、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


12、制定重整草案计划。


13、债权人,债务人,意向投资人,出资人开会表决草案计划。


14、重整草案被债权方,出资方一致同意。


15、重整草案计划递交法院,法院批准重整草案计划。


17、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18、法院宣布重整成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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