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SH)上周五晚间公告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广东
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有限”)的股东宜昌
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01558.HK)拟以2,312,319,650元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东实”)转让其所持广药有限的9.9134%股权,对应广药有限27,720,405元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公司对本次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以下简称“本次放弃权利”)。
东阳光本次放弃权利涉及深东实增资部分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放弃权利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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