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 17日 ,浙 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以 下简

“柯桥法院
”)分别裁定受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控
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
限公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
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
有限公司 (以 下统称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
”)的 破产重
整 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
司管理人 (以 下简称
“管理人
”)。 2020年 3月 12日 ,柯桥法
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
制时止。2020年 8月 14日 ,柯桥法院裁定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
九公司合并重整。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2
年 11月 8日 召开,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精功集团有
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 (草 案)》 。2022年 11月 28日 ,管 理
人收到柯桥法院送达的 《民事裁定书》【(2019)浙 0603破 23号之十四】,裁 定批准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以
下简称
“重整计划
”),并终止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
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精 功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
控股有限公司需向中建信 (浙 江)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交付持有的
轻纺城 (600790.SH)4.35%的流通股股份。 

     根据重整计划及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 中建信控股集 团有限
公司于 2022年 6月 30日 签订的《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协
议》,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轻纺城股份已满足全部交割
条件,公 司于 2023年 2月 23日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 《过户登记确认书》,确 认:
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63,700,000股轻纺城流通股
股份 已过户至中建信 (浙 江)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占 轻纺城总股
本的 35%。 

      至此,浙 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轻纺城股份 已全部交
付完毕,公 司不再持有轻纺城股份。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密 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
特此公告。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