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2018版基药目录发布以来,原则上3年一调整的目录受疫情扰动及工作量大的影响,至今未有改动。2021年11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当前市场预期已较为充分,出台可期。落地影响上,中药在基药目录中占比逐年提升,基药在医疗机构使用量在986原则指导下逐年提升,可持续跟踪基药目录落地带来的中药板块放量机会。
2、 和基药目录中的药品是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依据,侧重院方药品使用的规范性和保障性不同,医保目录中的药品可以医保报销,侧重对应品种药品支付渠道的建立。而医保目录调整的主要依据医保谈判中,中药入选占比大幅提升,且谈判降价幅度相对西药更温和,注射液、饮片相关限制性规则不断放松,为中药创新药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
3、 3月27日湖北省第二次中药集采联盟采购规则发布,整体规则相较前次温和化与完善化,增加了降价40%直接入围、降价达到A组入选药品降幅前50%获得拟中选资格的“复活”机制等条款,参照此前湖北省与广东省联盟的中药集采降幅,本次中药集采结果或好于市场预期,或可关注事件的短期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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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药目录调整在即,中药板块或迎催化
基本药物概念最早于1977年由世界卫生组织(WHO)在第615号技术报告中正式提出,指的是能否满足大部分人口卫生保健需要的药物。但随着世界各国基本药物行动规划的实践,基本药物的概念已不断发展和延伸。如今,基药概念在医疗保险费用的赔偿、临床合理用药的指导、药品质量保证、标准化治疗指南的编写中均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整体作为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内容,使全球范围内可获得基本药物的人口持续增长。
我国从1979年开始参加基本药物目录行动的计划,1982年第一版国家基药目录(1981编辑)正式发布,但仅限于西药,未纳入中药相关业务。后续在1996、1998、2000、2002、2004年均进行了修订。到了2009年8月18日卫生部等9部门正式制定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予以实施。后续在2012年和2018年均进行了修订,当前最新的2018版本目录总数达685种,其中中药占比高达39%,相较2009年首次正式版基药目录中药33%的占比,有较为显著的提升。
表:国家基药目录历史主要版本
(数据来源: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医保局等官网)
自2018版基药目录发布以来,制度中规定的原则上3年一调整的基药目录一直未见动静。2021年11月15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但一方面疫情期间多个会议停滞,另一方面全国范围内的基药目录调整遴选库的确定企业自身并不申报,需要根据近几年国内已上市产品库进行筛选,工作量大。地方层面已有动作,如2022年7月1日起执行《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其中明确要求“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不低于30%,二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不低于50%,并逐年提高”。
图:各版基药目录中成药构成对比
(数据来源:各版本基药目录、华安证券)
市场预期上,2021年11月基药目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中强调中西药并重,坚持基药目录药品保证供应的基本要求并符合临床使用规范。更多中成药有望纳入基药目录,进入基层诊疗机构,发挥治未病、治慢病的作用。2月28日国家印发的《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中,也重点强调了中医治未病、对老年人口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的定位。
落地影响上,“986原则”指的是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90%、80%、60%,但实际截至2019年二、三级公立医院基药使用金额占比为49%、28%,占比有所提升但差距仍然较大。中药在基药目录中的占比提升叠加医疗机构基药目录药物使用占比提升,指向较广阔的放量空间。
图:基药实际使用比例提升
(数据来源:中国药学会医院用药监测报告、华安证券)
二、医保谈判落地温和,中药创新药加速发展
基本医疗保险指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经济损失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保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保机构对其进行补偿。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医保基金中支付。
和基药目录对比,基药目录中的药品是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依据,侧重院方药品使用的规范性和保障性;医保目录中的药品可以医保报销,侧重对应品种药品支付渠道的建立。在历年医保目录中,中药增速也较快。尤其是2019年,中成药数量与西药持平,达到1321个,后两年中药药品数量上升至1374个并维持稳定,减轻了居民购买中药的负担。
图:医保目录中的中西药品类数量
(数据来源:国家医保局、华安证券)
医保目录的未来展望需落实到2018年以来建立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上,医保谈判成为医保准入的必经之路。从中药纳入医保的比例看,整体有逐渐上升的趋势,2017年中药纳入医保的数量为5种,占比仅9%;至2020年中药纳入医保数量翻了6倍,达到30种,占比提升至31%。此外,以2020年数据为例,中药谈判降价幅度显著低于西药,平均降幅上中药为37%、西药为63%,最高降幅上中药仅为70%,西药达90%。
图:中药纳入比例及降幅历史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医保局;华安证券)
医保限制放松:2023年1月8日,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结束,其中新中药谈判15个成功8个,成功率达53.33%,降幅控制在80%以内。除此以外,包括丹参注射液、参松养心胶囊、西黄丸、平消片等在内的16个中药品种解除了医保限制。细分品类上,福建医保局2022年1月6日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对此前中药注射液的支付范围有所放松。中药饮片方面,2017年纳入医保的品类仅110种,至2019年已达到892种,增幅高达711%,且近年来保持稳定。整体医保谈判的重视度提升、降幅温和及限制放松为中药创新药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三、中药集采规则发布,制度趋于完善
3月27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由湖北牵头的全国30个省市地区的委派代表组成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标志着第二批湖北省中药联盟集采正式启动,时间进度上符合市场预期。
覆盖品类上延续了首次集采规则思路,按照“临床使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原则,形成了涉及复方斑螯、复方血栓通、冠心宁等16个采购组,包含42个药品品类。规则设定上本次集采趋向温和。相对于首次集采,(1)首先增加了托底降幅40%的条款,即只要药品愿意降价40%即可直接入围;(2)其次针对基准价格不同产生的降幅问题,本次集采产品基准价格按照同组日均费用为基准,在此基础上进行报价:(3)再次完善“复活机制”,未获得拟中选资格的药品进入议价环节,只要接受入围企业前50%的最低降幅,即可重新获得拟中选资格。(3)规定低剂量药品价格不得高于高剂量,仿制出现价格倒挂的乱象。
降幅预期上,湖北省集采联盟首次中选价格平均降幅42.27%,最大降幅82.63%。广东省集采联盟非独家、独家品种平均降幅60%、18%,独家品种显著较温和。整体是本次中成药集采较好的参照对象,整体降幅或趋于温和。
(信息来源: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中信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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