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达集团控股(01480)发布公告,于本公告日期,第二批付款及恩达实业代价仍未支付及甲方尚未收取第二批付款及恩达实业代价,且双方亦无就进一步押后付款计划或城市更新项目的里程碑达成进一步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倘乙方延迟支付任何货币补偿,则须就按日支付延迟违约金。倘延迟持续超过180天,则将构成乙方的违约事件,而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协议终止后,(其中包括)甲方并无义务退还按金及任何已收现金,而乙方应进一步赔偿甲方蒙受的任何亏损,包括甲方的预期收益(经扣除已收现金)。

由于第二批付款于2023年4月11日延迟付款已达180天,有关延迟构成乙方的违约事件,故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于本公告日期,公司正在与乙方协商合作协议的后续安排。

诚如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所告知,只要第二批付款及╱或恩达实业代价尚未获支付,甲方可根据合作协议的条款及适用法律法规暂停有关目标土地A及目标土地B的全部及任何安排,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或出售恩达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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